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全省押运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全省押运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HNLW-HNYZ-2018-028
3、项目概述:请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章节;
4、招标内容:
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各市州分公司金融网点(含城市网点、农村网点)提供金融武装押运服务,分包段内容如下:
| 
			 包号  | 
			
			 地市名称  | 
			
			 全市押运线路  | 
			
			 全市押运网点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 
			 1  | 
			
			 长沙  | 
			
			 25  | 
			
			 192  | 
			
			 约1347  | 
		
| 
			 2  | 
			
			 株洲  | 
			
			 13  | 
			
			 91  | 
			
			 约603  | 
		
| 
			 3  | 
			
			 湘潭  | 
			
			 8  | 
			
			 76  | 
			
			 约267.6  | 
		
| 
			 4  | 
			
			 常德  | 
			
			 17  | 
			
			 132  | 
			
			 约1104.76  | 
		
| 
			 5  | 
			
			 张家界  | 
			
			 11  | 
			
			 32  | 
			
			 约224  | 
		
| 
			 6  | 
			
			 湘西州  | 
			
			 10  | 
			
			 90  | 
			
			 约388.5  | 
		
| 
			 7  | 
			
			 怀化  | 
			
			 25  | 
			
			 136  | 
			
			 约1150  | 
		
| 
			 8  | 
			
			 邵阳  | 
			
			 22  | 
			
			 168  | 
			
			 约1058.76  | 
		
| 
			 9  | 
			
			 娄底  | 
			
			 15  | 
			
			 68  | 
			
			 约550  | 
		
| 
			 10  | 
			
			 永州  | 
			
			 23  | 
			
			 125  | 
			
			 约694.31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必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从事武装押运。注册资金不能少于壹仟万元。
(2)必须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安保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包含:从事武装押运服务,而且具备在所在地从事金融武装押运服务资质许可。
(3)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现在具备从事金融单位武装押运服务三家以上。
(4)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5)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和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未违法并追究刑事责任、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反招标投标法法规、政策的记录;
(8)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4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399-19号领峰大厦1603-1604)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委托人持下列资料,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①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 提供营业执照及分公司营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三证原件;
③ 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和现金流量表);
④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未违法并追究刑事责任、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反招标投标法法规、政策的承诺函(格式自定义)。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月17日08:30至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17日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紫薇华天大酒店13楼会议室(长沙市芙蓉区火炬路与王家湖路交汇处)。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发布公告的媒体:(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名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399-19号领峰大厦1603-1604
邮政编码:410000
项目联系人:袁女士
电 话:13787782689
银行信息(适用于递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八一路支行)
账 号:8102 0309 0000 4545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