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饮水机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1-07-20来源:中国邮政网

  (招标编号:CZTC21238)

  公示结束时间:2021 年 07 月 23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饮水机设备采购项目: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成交候选人第 1 名:杭州碧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9 万元,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 天;

  成交候选人第 2 名:杭州思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007 万元,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 天;

  2、成交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成交候选人(杭州碧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不涉及/;

  成交候选人(杭州思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不涉及/;

  3、成交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杭州碧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杭州思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4、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成交候选人(杭州碧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1 年 7 月 19 日开始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杭州碧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成交候选人(杭州思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本项目 2021 年 7 月 19 日开始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杭州思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异议接收联系人:范工,13372575847

  异议接收电子邮件:879845058@qq.com

  三、其他

  第一成交候选人: 杭州碧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 杭州思雨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百井坊巷 87 号                                                 

  联 系 人:陆老师                            

  电    话:0571-87335049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湖州街 168 号美好国际大厦 1008 室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18767145340

  电子邮件: 15858165860@163.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