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空调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O.TZPOST-HW-22017;)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述:本项目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电脑设备采购,以及相关的集成服务。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83.951万。
标包 |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 |
预估数量(套) |
最高限价(元) |
预估总价(元) |
推荐品牌 |
备注 |
标包1 |
1 |
1.5匹变频挂机 |
▲额定制冷量≥3500W ▲额定制热量≥4600W(不含电加热) ▲制冷功率≤980W ▲制热功率≤1300W 能效等级:标准3级或以上 室内机最高风量噪音≤42dB(A) 循环风量:≥650m3/h 电辅助加热:≥1050W 电源规格:220V |
32 |
2299 |
73568 |
格力,美的,小天鹅或同等品牌及以上 |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2 |
2匹变频壁挂机、柜机 |
▲额定制冷量≥5020W ▲额定制热量≥6660W(不含电加热) ▲制冷功率≤1500W ▲制热功率≤2140W 能效等级:3级或以上 室内机最高风量噪音≤42dB(A) 循环风量:≥850m3/h 电辅助加热:≥1050W 电源规格:220V |
22 |
3999 |
87978 |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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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匹变频柜机 |
▲额定制冷量≥7200W ▲额定制热量≥9200W(不含电加热) ▲制冷功率≤2800W ▲制热功率≤3150W 能效等级:标准3级或以上 室内机最高风量噪音≤47dB(A) 循环风量:≥1300m3/h 电辅助加热:≥2300W 电源规格:220V或380V |
36 |
4999 |
179964 |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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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匹柜机 |
▲额定制冷量≥12110W ▲额定制热量≥13810W(不含电加热) ▲制冷功率≤2800W ▲制热功率≤3150W 能效等级:标准3级或以上 室内机最高风量噪音≤49dB(A) 循环风量:≥2050m3/h 电辅助加热:≥3500W 电源规格:380V |
13 |
7900 |
102700 |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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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匹天花机 |
▲额定制冷量≥7250W ▲额定制热量≥8200W(不含电加热) ▲制冷功率≤2340W ▲制热功率≤2350W 能效等级:标准3级或以上 室内机最高风量噪音≤43dB(A) 循环风量:≥1200m3/h 电辅助加热:≥2100W 电源规格:220V或380V |
27 |
6900 |
186300 |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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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匹天花机 |
▲额定制冷量≥12400W ▲额定制热量≥14400W(不含电加热) ▲制冷功率≤3850W ▲制热功率≤3800W 能效等级:标准3级或以上 室内机最高风量噪音≤49dB(A) 循环风量:≥2050m3/h 电辅助加热:≥2500W 电源规格:380V |
14 |
7900 |
110600 |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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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空调附件 |
1.5P--2P铜管 |
/ |
80 |
9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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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铜管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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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P铜管 |
/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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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钢打孔 |
/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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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P--2P支架 |
/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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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支架 |
/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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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P支架 |
/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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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39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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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清单内设备采购数量采购人不作保证,清单外采购设备由双方另行协商。 1、每套空调需赠送支架一副。 2、每套空调免费打孔1个。 3、除原配铜管外,增加铜管按实际增加长度另计。 |
(二)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设备、备品备件、相关安装配件、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人工、通过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单位,达到使用要求及质量标准、保修期服务所有的费用、风险费用等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项目地点:台州市分公司,椒江中山西路292号。
(四)合同周期:2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应答人须为生产厂家或若为经销商的则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3、应答人须在台州市本级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售后维修点。
4、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 2022年9月23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50(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O.TZPOST-HW-22017-供应商名称-文件费);
(3)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b.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应答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c.文件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部分;
d.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部分并注明开户行联行号;
e.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采购文件;
f.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详见磋商文件,磋商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号八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七、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八、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标包1按16000元/标包收取;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NO.TZPOST-HW-22017-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台州市椒江中山西路292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台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0035483170010001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88833056
电子邮件:994273509@qq.com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NO.TZPOST-HW-2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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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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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磋商文件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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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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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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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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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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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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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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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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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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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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