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分公司领导:
根据市分公司研究,同意综合办公室关于“霍山县诸佛庵网点购地新建工程设计项目(二次)”的采购方案。目前,采购工作已圆满完成,现将详细情况汇报如下:
一、标包划分及费用预算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独立招标,最高限价:3.2万元,项目工期:工程地质勘察20日历天,规划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设计后续配套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二、采购方式
委托北京建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实施采购。按照省公司要求,分别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寻源。
三、评标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报价占65分,技术部分占35分。最终按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定名次,排名第一者为预中选人。
四、开标详情
截止2023年2月27日下午2点30分,经两轮公开挂网招标,只收到“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单位报名投标,符合磋商文件中约定的转单一来源实施条款。经评委审定,现场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实施。详情如下:(单位:元)
项目 |
投标人 |
最终报价 |
最终排名 |
预中选人 |
霍山县诸佛庵网点购地新建工程设计项目(二次) |
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 |
1 |
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报价为30000元,且各方面均符合我方要求,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预中选人。根据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财务部负责履行合同会签并统一结算付款等事宜。
五、决策
现公示期满,未收到相关质疑,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集中采购项目审批决策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结果需以市分公司签报的形式予以决策。
妥否,请批示。
综合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