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金融网点监控等技防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16来源: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金融网点监控等技防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金融网点监控等技防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标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金融网点监控等技防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三)招标编号:DDJZG20240710056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预算:无

      最高限价:最高折扣率为100%

(六)项目概况:

1. 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丹东市分公司招标控制价5万元(含)-100万元(不含)的金融网点监控等技防工程项目的施工入围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入围后招标控制价5万元(含)-100万元(不含)的金融网点监控等技防工程项目的施工在入围供应商中按邀请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二次采购,确定具体合作供应商和具体施工价格等,并与之签订具体采购合同,同时执行入围折扣率,最终以结算审计价格*入围折扣率进行结算。

入围供应商数量:入围3家供应商,入围后按邀请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二次采购。

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质量要求:该项目应达到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的合格标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信证》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辽宁省内金融网点施工能力及资格,配合甲方办理公安局及银监局等论证及验收手续,施工项目应符合GA38-2021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符合辽宁邮政企业标准。

3.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5.近三年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侵权行为的企业。

9.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

1、时间:请于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3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文件。

(1)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单位,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文件,每包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2)  CA办理及采购文件获取: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投标单位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报名表)-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单位下载文件)。平台服务电话:400-898-8881(周一—周五 8:30-18:00)。

2、获取采购文件时所需资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  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汇款凭证(获取采购文件资料通过审核后上传);

注:领取文件的投标单位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上提交报名资料(资料须为加盖公章扫描件并打包发送)并致电代理公司审核,没有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材料提供不清晰者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

(1)  递交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6日9点30分前递交平台、签到: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2)  电子版备份文件递交时间:本项目需要提交电子版备份文件以备邮政系统故障时启用。

(3)  递交方式:电子版备份文件需加密后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283253662@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

(4)  递交时间:电子版备份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点30分前。

(5)  纸质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6)  递交地址: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7)  递交时间:纸质版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点30分前。

(8)  加密、解密: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单位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

(9)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修改后重新签章)。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六、发布采购文件的媒介

本项目拟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招标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

   址:丹东市振兴区新城区科技街2号四楼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方式:0415-2143677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415-311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