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邮政机要通信局、物流业务分公司、西安邮区中心安防监控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06来源:中国邮政网

  陕西邮政机要通信局、物流业务分公司、西安邮区中心安防监控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2024-106/ZDZB2024080202-1/2/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陕西邮政机要通信局、物流业务分公司、西安邮区中心安防监控设备购置项目,已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陕西邮政机要通信局、物流业务分公司、西安邮区中心安防监控设备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SY2024-106/ZDZB2024080202-1/2/3;

  3、招标内容:一标段:西安火车站机要室安防设备购置项目,预算29.9万元。主要采购内容为:监控安防设备(主要为球形摄像机、硬盘录像机、UPS等),消防设备(烟感报警器、烟感报警主机等),防入侵设备(双鉴探测器、红外报警主机等),门禁设备(防盗卷帘门、防盗门、电动伸缩门等)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二标段:物流业务分公司监控网络设备新增项目,预算12万元。主要采购内容为:筒式摄像机 、硬盘录像机、监控硬盘、监控POE交换机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三标段:西安邮区中心硬盘录像机购置项目,预算5万元。主要采购内容为:硬盘录像机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4、供货期: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二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三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5、质保期:一标段: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2年。

  二标段: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2年。

  三标段: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1年。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火车站机要室安防设备购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证书。

  3、近年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

  (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信誉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

  (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

  (4)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5、关联关系单位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002)物流业务分公司监控网络设备新增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证书。

  3、近年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

  (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信誉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

  (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

  (4)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5、关联关系单位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003)西安邮区中心硬盘录像机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设备售后服务承诺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近年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

  (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信誉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

  (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

  (4)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5、关联关系单位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

  4.1.1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2日17时00分到2024年08月09日18时00分;

  4.1.2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cg.11185.cn)在线上传领购招标文件资料、电汇缴费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流程为:

  1)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注册后办理CA,未收到证书之前,可使用领取码购买招标文件)→查看最新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领购招标文件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应确保上传资料清晰、完整、符合要求)→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费(电汇缴费并上传缴费凭证)→确认领购成功→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

  2)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页最下端关于新手入门中的平台操作流程,平台联系电话:4008988881(周一至周五9:00-17:00)。

  (2)潜在投标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

  (3)领购招标文件资料: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报名费缴费凭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领购招标文件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应确保上传资料清晰、完整、符合要求)。

  (4)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付费方式:电汇、转账。

  4.3标书费电汇开户行及账户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账号:2701131601201000028739

  付款时请备注“SY2024-106(标段1/2/3)招标文件工本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7楼会议室(10)详见本公告第七条具体规定。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7楼会议室(10)。

  七、其他

  7.1 投标及推荐原则

  (1)本项目允许投标单位同时参与3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得同时被推荐为3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原则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2)本项目依据评审综合得分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推荐,每标段各推荐三名中标侯选人,

  最终确定一名中标人。

  7.2 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纸质版、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

  (2)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3)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现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7楼会议室(10);

  (4)逾期送达、不符合规定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版和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 加密、解密

  (1)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

  (2)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时由招标代理人员进行集中解密。系统自动解密各投标供应商标书,无需进行供应商签到、手动解密等操作;

  (3)开标时,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单位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则其投标将别否决。因系统原因无法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启,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因投标人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原因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注: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7.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陕西采购与招标网(sntba.com)、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cg.11185.cn)和中国邮政集团官网(www.chinapost.com.cn)同时发布。因发布工具不同而可能导致的公告内容及格式不尽一致,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cg.11185.cn)发布内容为准。

  7.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大厦

  联 系 人:张启男

  电    话:029-88606399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7楼

  联系人:乔文静

  电 话:18629656932

  电子邮件:3778382040@qq.com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