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江阴市分公司渠道平台地推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江阴市分公司渠道平台地推业务外包,项目主要负责网点及站点地推业务。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项目预算:预算金额为35.8万元人民币(含税)。预算金额与预估外包业务量任务数均为预估数,招标人不作保底承诺。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15个月。
服务地点: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运行质量、服务质量指标以及管理要求。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照环节分别设置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每个环节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外包人员 |
环节(单位) |
预估业务量(15个月) |
最高限价(元)(含税,税率6%) |
网点+站点专职地推经理 |
巡店(次) 巡店(次)
|
18000次 |
9.5 |
进销存(笔) |
90000笔 |
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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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投自提数据维护(笔) |
45000笔 |
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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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护(台) |
375台 |
1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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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屏机安装或相关业务搭载(台) |
225台 |
1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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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店维护(次) |
3938次 |
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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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销配送(箱) |
25000箱 |
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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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批销业务推广(次) |
9000次 |
2.36 |
注:
1、上述费用为投标人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支付的价款,已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承担所有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的员工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劳动保护用品、高温津补贴、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以及商业保险、公积金、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以及其他与提供外包服务有关的全部费用,且已综合考虑春节、双十一、双十二等高量期及节假日因素。除此以外,招标人无需再向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结算说明:当月结算费用=当月业务量×单价。
3、业务量数据为OPC系统数据,取数路径:OPC系统→站点明细。
1.4后评估说明:
本项目后期将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招标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或组织。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局开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或其他能有效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的清晰截屏图片,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的清晰截屏图片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5投标人须在无锡地区(含无锡、江阴、宜兴)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无锡地区(含无锡、江阴、宜兴)设立服务场所。提供无锡地区(含无锡、江阴、宜兴)服务场所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投标人提供以下内容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3)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发送邮件至联系人(联系人:徐工,电话:18921884677)邮箱(xujie1.jswy@chinaccs.cn)获取报名文件,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再次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以邮件形式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汇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2835087
转账事由:无锡江阴渠道地推标书费
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报名,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无锡市县前东街188号6楼610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与开标。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88号
联系人:茅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栋B座10楼
联系人:徐洁
电话:18921884677
电子邮件:xujie1.jswy@chinaccs.cn
账户名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2835087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