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邮政普遍服务委代办业务采购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邮政普遍服务委代办业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邮政普遍服务委代办业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7 采购编号:0632-2547F91P0502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下委代办业务通过灵活用工平台进行,灵活用工平台需具备下列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端操作需具备安卓、iOS 系统兼容、电子签约功能、人员准入审核(如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人脸信息识别)、商业工伤保险购买、多维排班考勤、软件支持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下发的数据安全保障等。使用范围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
2.2 服务期限:1年;
2.2 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范围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3.2供应商能够按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3供应商需具备2021年4月至今,软件开发类项目(单个项目金额20万及以上的合同)1个,需提供相关案例合同关键页,关键页须囊括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实施时间、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合同的结算凭证或结算发票(合同中涉及单价、折扣等信息可隐去)
3.4供应商须承诺根据业务需要,具备“委托代征税款”或协助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或注销工商经营手续”的能力。
3.5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6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7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太原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3.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7日,每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3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4.3.1 营业执照副本;
4.3.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4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4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09:00,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同时发布采购公告。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邮编:030021
联系人:滕博君、马跃(13453440600)、袁兆新、韩亚俊、刘超、张雅婕、史浩强
电话:0351-7882530
电子邮箱:13453440600@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长风西街支行
账号:914011013000135693
联行号:40316101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