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广安市分公司2025年-2027年主动客服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的委托, 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广安市分公司2025年-2027年主动客服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SCZZ17-FZC-2025-083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广安市分公司2025年-2027年主动客服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资金情况:项目总预算299万元,其中,眉山市分公司117.5万元,广安市分公司181.5万元,分别由眉山市分公司、广安市分公司承担。
采购人不承诺具体采购金额,付款按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作为主体签订合同。
四、采购内容
1.眉山、广安市分公司收寄出口重点协议客户邮件、重点项目、重点业务邮件主动客服外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邮件查询跟踪、撤单、问题邮件工单创建、内部客服工单审核、协议客户及重点项目和重点业务邮件客服工单完案、建立问题邮件主动客服台账、协助生产单位开展协议客户退回邮件核查、做好突发信息预警、做好电商好评维护、做好定期回访客户、月度质量分析报告等。
眉山、广安市分公司2025-2027年外包周期外包业务总量预计为3800.98万单(件),其中:邮件跟踪3696.41万件、工单创建55.53万单、工单处理49.04万单。
2.外包项目地点:眉山市分公司本部、广安市分公司本部。
3.外包模式:由邮政企业提供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外包商负责组织人员开展主动客服服务。
4.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最长为24个月,有效期内本项目结算费用达到预估采购金额,则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该合同。首年服务期限届满时,若供应商年度后评估结果评定为D级,采购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须在近3年(2022年7月1日起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具备1个同类外包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的电商、金融、快递物流、邮政等行业的客户服务外包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要求能体现具体服务内容;框架合同的应提供订单、发票等能证明相关服务内容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6.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7.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
13.本项目投标期间,供应商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供应商须承诺无条件授权及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业务人员的监理工作,将本项目中所涉及的服务人员相关信息接入采购人指定监理系统,采购人将对包含但不限于业务人员基础信息、用工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是否依法缴纳、酬劳发放情况、是否依法纳税等内容进行监理。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7.供应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办理CA证书
1.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
2.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
3.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供应商”,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 (网站注册与操作问题咨询,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付款时需备注供应商公司名称。供应商自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4日09:30-17:00(北京时间)按如下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2、线上获取方式:
(1)第一步,登录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 ://cg.11185.cn)进行网络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等待代理机构审核。报名所需资料:单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第二步,待第一步审核通过后,支付报名费,付款时备注单位名称,支付完成后供应商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传付费凭证后等待代理机构审核。
注:提交审核后供应商无需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将在当日固定时间审核。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8-85353312-608(报名相关事宜咨询,不受理网站注册与操作问题)。
(3)第三步,待第二步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文件”的操作,否则可能导致后续无法在电子采购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8月7日10:00,纸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的纸质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对应上传。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栋16层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九、公告发布平台
本采购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11185.cn)4个网站同步发布公告。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账 号: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 系 人:郑卫、陈艳、乐敏
电 话:028-85353312-608(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咨询)
邮 箱:zhengwei@sczz84510079.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下南大街6号天府绿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