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辅助楼客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宿迁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辅助楼客梯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辅助楼客梯采购项目
1、 项目编号:SQPOST20250912
2、 项目概述:根据宿迁邮政业务发展的需要,需采购邮件处理中心辅助楼客梯。
3、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宿迁邮件处理中心辅助楼5层5站的有机房客梯1台,预算20万元(固定总价,结算时不做调整,供应商负责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部门的检测验收等全部工作,负责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并给出详细图纸,并经专业人员认可)。本项目按预算设置最高限价2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质保期不少于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工程时限不超过40自然天(合同签订后不超过30自然日到货,接到安装通知后不超过10自然日内安装完成)。本项目不设分包。
4、 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并计算供应商得分,由评委提出供应商排名建议,前三名为成交候选单位,根据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供应商成交。如第一成交人放弃成交,则按评审名次顺延。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3) 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 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宿迁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8)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9) 供应商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不得投标本项目。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
11) 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经销商。(1)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时,应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2)供应商为电梯代理经销商时,应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
12) 供应商应为拟投标电梯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针对本项目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厂商的授权(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制造厂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招标。
13) 供应商投标产品的曳引机、控制柜、门机等装置必须为投标电梯制造商原厂品牌(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4) 供应商在宿迁地区有维保机构,当前没有的可以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设立(提供营业场所的房屋权属证明或经宿迁地区房屋产权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提供设立承诺书)。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6、 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6.1、购买/发放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9月 13 日 - 2025年9月 17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6.2、购买/发放磋商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曹榕,025-83408513;
6.3、供应商若电汇购买磋商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至《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6.4、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提供电子版增值税普通发票)
6.5、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9月24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7.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70号宿迁远航大酒店;
7.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4、联系人及电话:郝工(13236597390)、邵工(13851992096)。
8、 开标及磋商:
8.1、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8.3、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要求至现场参与磋商。
8.4、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媒介转载无效。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7室
电子邮箱:tdzb1106@163.com
技术联系人:郝工,13236597390 ,邵工,13851992096
购买/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曹榕,025-83408513
开票及保证金事宜联系人:周杜润,025-83631422
11、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汇款备注:XXXXX 项目标书费(报价保证金)
附:
磋商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
1、供应商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期: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