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5-07-02     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长乐区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CZ-C-25480018 )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长乐区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CZ-C-25480018

三、项目概述:承包供应商委派服务人员在采购人指定的长乐邮政本部食堂及所辖邮政支局食堂提供服务,不对外营业,食堂提供早餐、午餐、晚餐,以及会议、培训及接待等临时性保障任务时,成交供应商应据实保障(含节假日)。需提供长乐邮政食堂厨师服务、其他服务、综合服务。

四、采购内容:

包1为:长乐区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包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预算

主要内容

报价保证金

1

长乐区分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期限两年

77.4万元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1.4万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单价最高采购限价(含税):厨师服务工时费30.3元/小时/人、其他服务工时费24.6元/小时/人、综合服务工时费18.9元/小时/人,成交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采购限价,其报价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应以包括货物或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人员福利、服装费、加班费、人员保险(医社保及商业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或无违约行为,未发生法律纠纷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可不提供);

4)供应商须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全省物业及食堂服务供应商入围(资格预审)采购项目合同包3的供应商。(提供入围通知书)

4)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服务能力的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6)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依法缴纳企业税收证明材料: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企业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

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9)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11)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12)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标包采购。(提供承诺)

14)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原件。

15)供应商应提供《承诺与声明》原件。

16)供应商应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原件。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7月2日至7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gxzbjc0001@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未在期限内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报价将被拒绝。

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适用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适用授权代表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采购文件费用款汇款凭证;

(5)供应商报名表(详见附件1)。

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的彩色扫描件以1个PDF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如有缺漏,审核不予通过,其报名将被拒绝。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300元/包,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供应商自行负责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0日14时30分,地点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开标室)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 

    编: 350013

项目联系人: 许武

    话:0591-87579079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

电子邮箱: gxzbjc0001@163.com 

电话:0591-87701707

联系人:王骏超、张少娟

 

购买谈判文件汇款账户、保证金汇款账户、代理服务费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支行

账号:935012013000243794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

序号

类别

信息

1

供应商名称

 

2

供应商注册地址

 

3

供应商联系电话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

 

5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6

纳税人识别号

 

7

开户银行

 

8

银行账号

 

注:由于供应商提供报名信息、资料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